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尊重勞工權益

怎麼差這麼多?!...

如果,對國內高科技一樣採取重罰的話,我想沒有公司敢讓員工過勞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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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 
員工過勞上吊 馬自達判賠2320萬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汽車大廠馬自達(Mazda)的一名25歲男性員工,因為被迫長期過勞加班,並遭到主管職權騷擾(Power Harassment)而罹患憂鬱症,在2007年自殺身亡。神戶地方法院姬路分部28日判決,馬自達必須賠償死者父母6400萬圓(約台幣2320萬元),若再加上馬自達先前支付的慰問金等,死者父母將可獲總額1億1000萬圓(約台幣4000萬元)賠償。

判決書指出,這名男性係於2004年進入馬自達汽車,2006年負責引擎零件的採購業務。他經常為了處理零件進口的糾紛加班,卻一再遭主管當著同事的面斥責「加班是因為工作效率太差所致」,導致這名男員工被迫在下班後將工作帶回宿舍處理,包括下班後自行在家加班的時間算在內,一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

該名男性員工因為長期性加班,再加上主管的職權騷擾,2007年3月罹患憂鬱症,4月在公司宿舍上吊身亡。2009年廣島中央勞動基準監督署認定,該名員工是因為業務壓力過大導致發病,認定其自殺為勞動災害。

法官認定自殺原因與業務有關

法官認為,馬自達明明知道,過重的業務量是導致男員工身心健康受損的原因,卻疏於採取適當因應措施,認定自殺原因與業務有關。判決書還指出,該名主管對於男員工自殺一事,曾說過「偏偏選在這麼忙的時候」,對於死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日本媒體指出,雇主在員工自殺後的應對情況,也被列為判賠依據,本案算是特例。

對於這項判決,馬自達發表聲明表示,對法院駁回自殺與業務無關的主張感到遺憾,將在仔細研究判決內容後,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自殺男員工的父母於2008年控告馬自達,要求支付1億1000萬圓損害賠償。原告律師表示,法院雖判賠6400萬圓,但若加上馬自達先前的慰問金和其他支付,死者父母將可獲得全部1億1000萬圓求償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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