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年歐債危機讓全球經濟為之動盪不安,這就讓我們對歐洲一些歷史
感到興趣,尤其這兩天另一則荷蘭內閣總辭新聞,讓我們看到另一家矚目國家。
其實荷蘭算是全球第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大家都知道英國是工業革命發源地,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國際商業運動",乃至於國際貿易...搞那些股票投資的事是
從荷蘭開始的...十七世紀初荷蘭成立東印度公司拓展國際貿易,就是以發行股票
來集資的,當然另一個國家就是英屬東印度公司,雖然他比荷屬東印度公司早兩年,
但他當時的募資與商業拓展能力沒有荷蘭人厲害...
激烈競爭的國際商業活動勢必會造成國與國之間的摩擦與衝突,更何況像荷屬
東印度公司還可以擁有自己的戰艦與軍隊,甚至可以自行決定發動戰爭...
荷蘭的出海口與英國之間海域是重疊的,更加深衝突發生可能性,所以歷史上
英國跟荷蘭是打過仗的,總共打了三回合...您可以查:
英荷戰爭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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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當然不能小看許多國際貿易衝突之事,雖然現在國際社會的約制力
是比較強一點,但終究還是隱藏一些危機的,這也是為什麼這些歐債危機總是會
讓一些人不免憂心忡忡的。或許您也可以從許多歷史的軌跡去瞭解這些事件背後的
源由。
PS : 在英荷戰爭中有一件事可能是我們覺得比較好玩的事:
第二次英荷戰爭結束時,1667 年七月英荷簽署了布雷達條約(Treaty of Breda)。
其中有一項:荷蘭將北美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割讓給英國,而英王查理二世又把
這塊地轉送給他弟弟約克(York )公爵,並因此將此封地改名為新約克(new York),
就是今天我們所熟悉的美國重要城市: 紐約(New York )...好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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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荷戰爭 (取自於鄧蜀生、張秀平、楊慧玫 - 影響世界的100次事件)
「海上馬車伕」的永久憾事
荷蘭,這個面積僅4萬多平方公里、自然資源貧乏的小國,按理並不足道,但它卻在歷史上有過一段耀眼的輝煌。17世紀上半葉,它擁有商船1.6萬艘,是法國、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四國商船總噸位的四分之三。荷蘭人壟斷了世界的貿易,荷蘭商人的足跡遍及五大洲各個角落。因而荷蘭人被稱之為「海上馬車伕」。
然而,正像歷史上許多國家一樣,其衰敗往往從一次大的災難性的戰爭開始。荷蘭17世紀上半葉對海上的壟斷權,當成為後起的英國海外擴張最大的障礙和威脅之時,戰爭就不可避免了。正因為英荷戰爭,使得荷蘭從海上霸主地位上,迅速跌落下來,從此再也沒有佔據海上霸主地位,此戰成了「海上馬車伕」永久的憾事。
17世紀起,經過資產階級革命而擺脫西班牙統治的荷蘭,在短短幾十年間就在發展上超過許多歐洲國家,成為「17世紀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波羅的海沿岸地區的糧食,由它運往地中海。德意志的酒類、法國的手工業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產品,由它運往北歐。它於1619年在爪哇建立第一個殖民據點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然後由爪哇向西侵佔蘇門答臘島,向東從葡萄牙手裡奪取香料群島(今馬魯古群島),還相繼侵佔了馬六甲和錫蘭(今斯里蘭卡)。在亞洲東部一度侵入中國領土台灣。在日本九州島的長崎取得了商業據點。1652年,荷蘭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為它在亞洲的殖民擴張取得了強大的中繼站。在北美以哈得遜河流域為基礎,建立了新尼德蘭殖民地,並在河口奪取曼哈頓島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蘭殖民者佔領了安得列斯群島中的一些島嶼。
英國於16世紀晚期,挫敗了西班牙海上霸權,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壟斷局面。英國脫穎而出,逐漸發展為後起的卻又是強大的殖民主義國家。它在同荷蘭殖民強國的鬥爭不僅不可避免,而且要求獨佔海權、獨佔原料、獨佔市場,因此由競爭、搶奪發展到武裝衝突。165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新的《航海條例》,規定一切輸入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載運,或由實際產地的船隻運到英國,這就是說不許其他有航運能力的國家插手。荷蘭一向以商船多、體積大、效率高、組織完善而成為貿易中介國家、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國的新航海條例顯然是對付荷蘭的,打擊它在英國對其他國家貿易中的中介作用。荷蘭反對英國的航海條例,英國拒絕廢除航海條例,這就導致了英荷海上大戰。一共有三次。
第一次英荷戰爭(1652—1654年),是荷蘭於1652年7月28日發動的,目的是為了回擊英國國會針對荷蘭把持貿易經紀權而於1651年通過的航海法案。英荷之間,除了在兩國近海展開作戰行動(如1652年普利茅斯海戰、1652年和1653年紐波特海戰、1653年波特蘭海戰)以外,還在地中海、印度洋以及連接波羅的海和北海的各海峽同時進行了海戰。英軍艦艇裝備有較先進的火炮,而且在數量和質量上均佔優勢,因此擊潰了荷蘭海軍,並對荷蘭海岸實施封鎖,迫使荷蘭於1654年4月14日締結了《威斯敏斯特和約》。根據這一和約,荷蘭實際上承認了航海法案。
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年),是由於英國佔領荷蘭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而引起的。1665年1月24日,荷蘭對英宣戰。1666年2月,法國和丹麥同荷蘭結成同盟。在1666年6月11—14日的敦刻爾克海戰中,廖特爾海軍上將統率的荷蘭艦隊擊敗了英軍,但未能鞏固既得的戰果。同年8月4—5日於北福倫角再度交戰,荷軍敗北。1667年6月,荷蘭海軍封鎖泰晤士河口,殲滅部分英國艦隻。由於倫敦直接受到威脅,英國被迫締結和約。根據1667年7月31日《佈雷達和約》,英國佔有新阿姆斯特丹,但將英軍在戰爭期間佔領的蘇裡南(在南美)歸還荷蘭。
第三次英荷戰爭(1672—1674年),是荷法戰爭(1672—1678年)的一個組成部分。根據英王查理二世和法王路易十四之間的秘密條約,英國參加了這場戰爭。英軍突然襲擊了荷蘭海軍。1673年8月,廖特爾指揮的荷蘭艦隊在特克塞爾附近擊潰英法聯合艦隊。海戰失利和對於比荷蘭更危險的競爭者法國實力增強的畏懼,促使英國退出戰爭。1674年2月19日,《威斯敏斯特和約》規定1667年《佈雷達條約》繼續有效。
前後達20多年的英荷海上爭霸戰爭,儘管荷蘭在軍事上沒有完全輸給英國,但從整體上說,荷蘭海上實力大為削弱了。荷蘭在經濟、貿易、海運方面的實力大為下降,從此「海上馬車伕」把海上霸權讓給了英國,淪為歐洲二流國家,英國成為海上霸主。
以這次戰爭為標誌,海上霸權鬥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一是西歐各國進一步鼓勵造船工業的發展,以增加本國船隻數量,以備發動更大規模的海戰,進行更大的海外貿易;頒布和完善排它性的航海條例,或禁止外國船隻裝運貨物進出本國及其殖民地港口,或對進出本國港口的外國船隻課以重稅,以促進本國航運業的發展;發展漁業,以擴大航海人員的來源;招聘外國科技人員,以研究和提高本國的航海造船技術。
總之,西歐各國此時期實行了全面的拓海政策,增強海上實力。二是改進海上武器裝備,強化海上武裝力量,提高海上作戰能力。1研製和裝備大戰船。這個時期戰艦最大長達300多英尺,有的排水量達2500噸左右,載負約1000人;2在戰艦上裝備多種大口徑火炮,以增強火力,大型戰艦裝有甲板,共配備數十或100門以上的完全標準化的加農炮等;3採用旗語,使海軍歷史上指揮官第一次能夠在交戰開始前對艦隊實施不間斷的指揮和發佈命令。與此同時,海上戰術得到了進一步改進,如英國海軍發明了海上封鎖和攔截的戰術。
三是搶佔海上交通要道、佔據海上島嶼、掠奪海外殖民地等進一步加劇。英國、美國、荷蘭、法國等國,以原殖民地為基礎,進一步實行擴張政策,到處爭奪殖民地,侵略魔爪遍佈世界各地。特別是英國,依靠其強大的海軍,在先後的兩個多世紀中一直成為世界超級殖民、商業和軍事大國,在世界各地發動殖民戰爭,製造一個又一個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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